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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2020-01-08 本文已影响 1.53K人 

一、 特别提示

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根据“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经公司认真自查,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以下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加强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持续学习。同时中、基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公司经营管理队伍和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与加强。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在法人治理结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的认同。

(一)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公司目前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在内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董事会还下设了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拥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各项议事规则建立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则和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法人治理结构运作情况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执行情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在提案审议过程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积极听取参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负责的回答股东的提问,保证了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专业背景搭配合理。专业委员会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由具有金融、财务等专业背景的人士构成,能够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发表独立性意见。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2 名,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任免机制合理,选聘过程严格,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做到认真、诚信、勤勉、尽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公司经理层:公司经理层能够忠实的履行职务,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经理层实行重点工作、责任指标、基层服务打分考核应计提工资总额的考核办法;最近一年,公司已按照考核办法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和评价,并在职务等级和薪资水平的确定以及年度绩效奖励的发放中予以体现。公司经理层没有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控制人”倾向。

5、关于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有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在工作中能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经理层通过董事会决策对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资金调度、人员配备、财务核算等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异地子公司的生产、销售、财务等数据能够及时汇总到公司总部,公司总部能够全面和及时的了解异地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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