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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巡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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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好巡视工作报告?巡视工作报告,属于内部文件,下面是fwdq为你整理的关于总结巡视工作报告的内容及其结构。

2017巡察工作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xx年1月6日至2月6日,市委巡视五组对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进行了专项巡视。巡视组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聚焦“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针对专项巡视特点,深入扎实开展工作。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市委巡视五组组长代表巡视组作反馈。巡视组指出,市中小企业局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转变工作作风方面逐步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取得了一定效果。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专项资金使用疏于管理。表现为审核论证存在漏洞,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下属单位资金管理混乱,检查监管不到位。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屡有发生。“三公”经费管理依然不够规范,少数干部边整边犯,有的利用外出考察项目之机,公款吃喝、娱乐消费,购置礼品;还有的在逢年过节收受礼品、礼卡及土特产。三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班子存在软弱涣散现象,“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抓干部队伍思想教育不够深入。四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重缺失。局年度工作报告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未提出任务要求,纪检工作组织建设薄弱,监督职能形同虚设。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及有关部门处理。

针对问题,巡视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位,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下功夫抓实纪检工作。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组集体决策意识,着力抓好“三重一大”制度落实,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三是强化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下大力抓好作风根本转变。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和监管措施,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申报、论证、审批流程,建立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加大审计监管力度。

市中小企业局党组书记表示,市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对市中小企业局领导班子和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肯定,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符合实际,十分中肯,充分体现了对中小企业局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厚爱,对中小企业局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下一步,我们要认真研究分析,深刻反思问题,用实劲抓好整改,及时补齐短板,确保巡视整改意见落到实处。

市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及巡视组其他成员出席反馈会。市中小企业局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局机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fwdq:从上述报道,可以看出,巡视组工作报告,大体可分为三部分:一、巡视工作概况;二、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三、几点意见建议。

有风:巡视工作概况里面,可以写巡视开展的基本情况和对巡视单位的肯定吗?

fwdq:概况只写巡视组基本工作情况。对巡视单位的肯定,放在第二部分“问题”之前。

  有风:明白。

  怎样写好巡视工作报告

巡视工作报告既是巡视组通过对被巡视单位开展工作各个阶段、多种方式了解情况的全面总结,也是省委领导了解、掌握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工作情况、被巡视单位据此落实巡视工作意见建议、进行整改的基本依据。因此,写好巡视工作报告是做好巡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掌握全面客观真实的情况,是写好巡视工作报告的前提和基础

巡视工作报告是巡视成果的集中体现。巡视工作报告要对被巡视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巡视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因此,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巡视组每名成员的积极性,发挥集体智慧,认真听取每名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在文字和材料的组织上,要反复修改,字斟句酌,注意内容环环相扣,字字有根据、有出处。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要有针对性,有客观依据,问题与建议要有内在的关联性。在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价与主要领导评价中肯定的部分要留有余地,尽可能做到客观、准确。

从内容来说,巡视工作报告主要是反映巡视组按照巡视工作任务,针对省直、市、州、县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廉政勤政的情况,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处理改革开放稳定的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全面综合巡视后得出的结论。这是巡视组必须做出回答也是巡视工作报告必须反映的内容。

切实掌握被巡视单位客观真实的情况是写好巡视工作报告的前提和基础。一是针对班子成员相对比较了解和掌握对班子及一把手的实际情况,巡视组在内部谈话小组的分工上要有所考虑,让起草人一起参与领导班子成员的谈话。二是巡视组内部的各种单项材料,如:信访、民主测评、信息、暗访等相关材料,保证报告起草人都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对起草人不保密。三是每次巡视组讨论情况时,报告起草人要注意平时的积累。

在日常巡视工作中,由于谈话及调查对象的局限,在个别谈话、实地考察、调查问卷等途径所反映出来的一般都是工作中繁杂的具体业务问题,很容易被这些具体业务问题牵涉太多的精力。因此,必须牢牢把握巡视工作的重点,要尽可能对纷繁复杂的具体业务问题中进行认真分析提炼,做到切实掌握和客观反映被巡视单位的真实情况。

  二、突出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突出主要问题,是写好巡视工作报告的基本要求

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查找问题和不足。因此,巡视工作开展的目的和要求决定了巡视工作报告的写作基本方法以及体裁结构。从目前的巡视工作报告结构和体量上看,一般来说,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党政主要领导的评价约占1/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约占2/4,意见和建议约占1/4。报告的重点和主要内容是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党政主要领导的评价、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总之,尽可能用最少的笔墨、最准确的文字把被巡视单位的真实情况反映上来。

列入报告的问题一般是比较重要、与领导班子有关、带有地区特色的问题,而不是泛泛的一般问题。在谈话中,往往什么样的问题都有。因此,要对个别谈话、座谈会中所反映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查阅有关资料,进行明察暗访等手段,通过去伪存真,找出有共性的主要或重要问题。

始终围绕巡视工作重点进行素材的准备和撰写,是写好巡视工作报告的基本要求。切实找准被巡视单位的主要问题,并根据问题提出恰如其分的意见和建议,是巡视工作报告是否具有较高使用价值的基础。

  三、精心组织,反复推敲,准确反映被巡视单位的真实情况,是写好巡视工作报告的内在追求

巡视工作报告事关重大,直接关系着省委领导对被巡视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的看法,关系到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的政治前途。因此,能否客观、准确地反映被巡视单位的真实情况,对巡视组来说尤为重要,这是巡视工作能否充分发挥有效监督作用,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的前提和基础。

必须客观公正地评价重点监督对象。巡视工作干部必须站得高一点,眼界宽一点,思考深一点。反映的问题、指出的不足都是比较重要、与领导班子有关、带有地区特色的问题,而不是泛泛的一般问题。在谈话中,往往什么样的问题都有,因此必须客观梳理和分析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能在细枝末节上浪费太多的精力和时间。要提出恰如其分的意见和建议。找准被巡视单位主要问题的目的是为了提出恰如其分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被巡视单位及时整改,这是巡视工作报告是否具有较高使用价值的基础。

巡视工作报告的形成贯穿于巡视工作的始终,从最初的听取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相关处室介绍情况开始,随着巡视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被反映问题深入了解、认真梳理和综合分析,巡视工作报告在不断的完善、丰富和修改中形成。

巡视工作报告最忌讳的是前后矛盾,不能前面肯定又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部分否定了。因此,在写巡视工作报告时,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对班子评价和主要领导人的评价要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在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价与主要领导评价中肯定的部分要留有余地,尽可能做到客观、准确,没有把握的尽可能不涉及。

2017巡察工作报告范文

我代表第十届省纪委常委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总结20xx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xx年任务,听取部分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刚才,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xx年的工作回顾

20xx年,是全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年。省委始终坚持力度统一,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担当有力、以上率下,为全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坚强保证。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省“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政治生态建设呈现新气象,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为加快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压力传导,落实“两个责任”形成新格局。协助省委采取“钉钉子”办法,落实环环相扣措施,推动“两个责任”层层压实。坚持一波接一波传导压力,召开落实主体责任会议10次,举办全省党政主职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研讨班,召开全省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进行两次“夜谈”,开展了全省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李鸿忠同志逢会必讲、反复强调。坚持一轮接一轮开展督导检查,采取“挨家逐户”与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个别谈话、座谈的方式,实现了对全省所有市县、省直单位和高校、国企督导的“全覆盖”。坚持一项接一项建立制度,协助省委制定了我省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实施办法、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等,促进落实主体责任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一批接一批问责通报,省委和省纪委3次公开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及相关典型案件,全省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555个,处理73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61人。全省各级党委和纪委主动对准表、聚好焦,抓本级、带下级,形成了落实“两个责任”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持续狠刹“四风”,作风建设渐成新常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聚焦“四风”问题,真抓真管、严查严处,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围绕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及其他铺张浪费问题,深入广泛地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去年全省共查处问题6564个,处理党员干部836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19人。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部署的21项整治任务,并结合我省实际,开展了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问题、涉农涉企涉教涉医乱收费问题、“为官不为”问题等7项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省“三公”经费压缩6.77亿元,同比下降10.8%。

(三)加大惩治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取得新成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办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线索13184件,同比增长46.1%;立案10301件,首次突破“万件大关”,同比增长63.3%;查处市厅级干部43人、县处级干部445人、乡科级干部1937人,同比分别增长48.3%、83.9%和90.6%;移送司法机关64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46亿元。注重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健全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机制,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注重快查快结,及时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及时量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提高审查效率。注重抓早抓小,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诫勉谈话,对反映失实的问题予以澄清。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1899人次、约谈4600人次,诫勉谈话287人次,了结问题2745人次,教育和保护了干部。注重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行案件工作专项考核制度、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形成查办案件整体推进态势。注重依纪依法审查,严格执行办案安全责任制,保证办案工作安全运行。注重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密切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和配合,增强反腐败合力。

(四)坚持问题导向,监督问责发挥新震慑。围绕“一个中心”、“四个着力”,发挥巡视机构反腐“利剑”作用。建立了巡视组长库,组建了4个专项巡视组,加强巡视情况反馈、整改、移交、督办及成果运用。去年省委巡视组开展了3轮巡视,实现对17个市(州)新一轮巡视的“全覆盖”,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掌握了一批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移交的问题线索突破了一批大要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加大经济责任审计问责追责力度,制定《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是我省唯一编入中央办公厅《党内法规精选》的法规文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问到底、责到位”,去年共问责干部352人,其中厅级干部25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10起典型案例,起到了警示和教育效果。

(五)紧扣主题主线,推进“三转”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坚持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主题,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主线,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职能,提升监督权威,有力地促进了监督责任的落实。省纪委议事协调机构由197个精简到12个,精简率达到94%。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完成了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前提下,调整合并内设机构10个,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5个增加到8个,直接从事监督执纪工作的人员编制占机关总编制的65.8%。各市(州)纪委监察局完成第一轮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新增纪检监察室34个,直接从事监督执纪工作的人员编制占总编制的70%以上。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序及分工意见》,县级以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全部实行“专职专责”。通过推行“三转”,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形成了聚焦主业、专司主责、加强主力的新格局,省、市、县三级派驻(出)机构去年查办案件数同比分别增长130%、50.3%和71.2%。

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制发了《湖北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湖北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20xx年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做到项项有负责领导、有承办机构、有责任人员、有具体要求、有工作措施、有时间表和路线图,保证了各项改革有力有序推进。省本级共完成改革任务22项,在落实“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六)坚持严抓严管,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呈现新气象。省纪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坚决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了《省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18条具体措施。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为载体,加强纪律教育、形势宣传和舆论引导。举办了省纪委第二个“开放日”活动,开展了向优秀纪检干部王林华同志学习活动,不断聚集正能量。大力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业绩登记制度、市(州)纪委绩效考评制度、省直单位派驻机构业绩考核制度,形成了聚焦中心任务、着力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教严管。制定《委厅机关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并全面开展工作,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公开作出“八不承诺”,明确机关干部出差“六项纪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作风巡查活动,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纠正。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全省各级党委对主体责任的坚强担当,离不开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认识不深,从严管党治党的意识不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新措施、新办法不多,责任压力传导存在层层衰减现象;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作风建设还停留在治标层面,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遏制“四风”反弹的压力较大,实现常态化还任重道远。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不平衡;有的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自身不硬、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等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二、20xx年主要任务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巩固遏制腐败蔓延成果,强化“不敢腐”氛围,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xx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不懈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深化“三转”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要严明纪律。我们要将纪律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纪律是成文的、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纪律。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和工作惯例。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做到“四个服从”,自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制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讲清楚、道明白,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坚决执行。

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把纪律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明纪律、守纪律,懂规矩、讲规矩,把握角色定位,做清醒人和明白人,着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利用好各类新媒体、新阵地,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工作。把纪律教育、法治教育与领导干部官德、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辅而行。

加强党内监督,增强纪律和制度执行力。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把科学选拔任用干部和严格监督管理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尤其要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

(二)坚持不懈落实“两个责任”,切实保持层层压实的推进态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纪委的政治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全省各级党委、纪委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深入把握党中央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抓深、抓细、抓实的要求,压实“两个责任”,促进落地生根。

进一步加强压力传导。在巩固市(州)和省直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督办检查、工作约谈、签字背书、评议报告等措施,推动责任压力向县(市、区)、乡镇(街道)、大专院校、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传导,做到有党组织就要负主体责任、负主体责任就要层层压实。

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具体化。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指导和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根据地方和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做到每项责任有具体工作要求、有具体工作措施、有具体制度规范,健全“两个责任”落实体系,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切实防止“两个责任”虚化空转。

改进检查考核。认真落实《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重点考核评价责任清单是否落实、权力是否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政治生态是否改善、干部群众满意率是否提高,努力提高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强化问责追究。充分运用责任制检查考核成果,认真执行《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区分情形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组织处理等措施予以问责。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强化“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并选择典型问题公开通报。

(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切实保持纠正“四风”的持久态势。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防止“四风”反弹的任务艰巨。我们必须继续以更严格的标准、更严厉的举措,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问题,保持作风建设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从严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加强全方位监督。继续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保持持续震慑。进一步创新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四风”问题,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发挥各级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完善“第三方”监督的有效机制,利用好新技术、新媒体,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税务、机关事务、外事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财务资金、账目、票据和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把握“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强专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做到“露头就打”。

严格执纪问责。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区分情形,对顶风违纪者所在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问责。

健全长效机制。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评价考核,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四)以遏制腐败蔓延为目标,切实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与反腐败处于胶着状态,“不敢腐”的氛围还远远没有固定下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任务仍然艰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冷静清醒,坚定信心决心,踩着不变的步伐,继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突出纪律审查工作重点。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治病树、拔烂树,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不断提高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扩大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做到统一管理、定期清理、集体排查、规范处置。坚持抓早抓小,对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坚持快查快结,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快突破、快审理、快移交,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加强对移交司法机关案件线索处置情况的跟踪。全面推广乡镇办案协作区、跨区域协作办案等模式,加强对基层纪委和派驻机构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办案措施,进一步提高办案工作科技化水平。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汇编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

坚持依纪依法惩治腐败。严明案件审查纪律,严格执行各项程序性规定,决不允许逾越纪律、制度和程序,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强化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保证办案质量。加强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纪律处分与刑事、行政处罚的衔接。严格落实办案安全五级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的监督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底线。

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坚持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反腐败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审计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做到依法、高效、安全开展组织协调工作,增强反腐败合力。指导市、县纪委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按照中央要求扎实抓好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五)坚持立行立改,不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权威性、促进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的重大机遇,必须按照立行立改的要求,切实抓紧抓好。

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全面实施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推荐交流机制。

改进巡视方式,继续保持巡视监督的震慑作用。省委巡视机构要围绕“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发现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在党的领导、从严治党、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以及贪污腐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增强力量、提高频次、扩大范围,加大专项巡视力度,发挥灵活机动的优势,做到目标清晰、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增强针对性。特别要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实现对省属国有企业巡视的全覆盖,督促国有企业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制度建设,保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对于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处置、优先办理的原则,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要态度坚决地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主要负责人要签字背书,整改情况要向社会公开,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决不允许敷衍了事;对被巡视过的地方和单位,要加强回头看,杀个“回马枪”。巡视机构是发现腐败问题的“先遣队”和“排头兵”,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省纪委机关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的开展。要学习借鉴巡视工作经验,探索市、县开展巡查工作的有效措施,着力发现问题,加强监督。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按照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内涵发展的要求,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制定出台省直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及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编制、人员和后勤保障统一管理制度。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派出纪工委之间的关系,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市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巩固深化县级纪委派驻(出)机构改革成果,积极探索“三转”形势下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省市县三级派驻(出)机构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监督。

(六)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新征程和从严治党的历史新起点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履职尽责、坚守担当、奋发有为,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深化“三转”,推进职责聚焦再聚焦。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继续推进省市县三级纪委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政风行风热线、媒体问政等具体业务工作移交给有关主责部门,进一步突出主业。严格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律专职专责”的制度安排,巩固深化省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成果,推进市级纪委内设机构第二轮改革,指导县级纪委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健全运行机制,做到履行主责不偏移、守住主业不发散、集中主力不分兵。进一步加大“转方式”力度,指导和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再监督,严格执行纪律,强化问责追责,推动监督执纪问责方式的转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着力锤炼严细深实的作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市(州)纪委绩效考评和派驻机构业绩考核机制,不断巩固求真务实、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不辱历史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纪检监察干部是纪律的检查和执行者,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既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操守,更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坚持原则、恪尽职守、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敢得罪人的问题,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失职渎职的都要严肃问责。对政治性、原则性、纪律性不强,碌碌无为、不敢抓、不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该调整的要调整、该撤换的要撤换、该问责的要问责,决不允许占着位置而让监督责任缺失。继续大力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着力提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纪律审查的能力、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依纪依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能力。

严字当头加强监督管理,坚决做到“打铁先要自身硬”。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带头行得正、立得稳、过得硬,发挥表率作用;要抓班子、带队伍、管系统,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管人管权管事结合起来,形成健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要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违纪违法问题,“清理门户”、“拔掉烂树”、纯洁队伍,以铁的纪律打造党充分信任、人民群众充分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艰巨而光荣,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机关寄予厚望。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敢于担当、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我省加快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2017巡察工作报告范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12日至7月1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城管大队进行了巡察。7月11日下午,针对反馈的三方面十二个问题,巡察组向县城管大队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大队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全力推动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问题,从严从实落实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全面深入改,改到底改到位

  (一)加强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领导班子大局意识差”的问题。他们采取三条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全队上下认真学习正确对待整改。该大队召开支部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反馈意见》,排除抵触情绪,端正思想态度,人人对号入座,虚心认领问题。班子成员首先提交了个人整改落实计划,全体党员和中层正职都写反思材料,为大队找准问题、列出清单、推进整改奠定基础。二是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大队党支部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党政领导班子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不断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不分家,不搞个人说了算。及时召开相关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人事安排和财务经济等重大问题,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不断提高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从而增强了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党支部书记就“老好人”思想进行了深刻反思,担当意识不断增强。在扑下身子、亲临一线的同时,积极和其它班子成员沟通交流,维护班子团结统一,层层传导压力,提高执行力度,有效地提高了在新常态下统揽全局的能力。

2、针对“抓党建用力不够用心不专”的问题。一是坚持“巡察整改”和“两学一做”“三会一课”有机融合,充分发挥“网络”和“党课”两个载体作用,组织全体党员及中层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一准则两条例”“xx省关于深化政治巡视25条”“八项规定”“六个区别对待”“四种形态”“四条意见”等篇目。以此提高党员干部及全体队员的政治业务理论和思想认识水平,为加强党的建设奠定了良好思想基础。二是出台了党支部工作职责、支委会民主议事决策、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党费收缴管理、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请示报告九个党建工作制度,明确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组织、宣传、纪律检查委员和党小组长职责,完善了大队党建工作机制。三是不折不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走形式、不走过场。集体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主动参加所在小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员监督。党支部书记给全体党员和城管队员上了一堂题为“严于律己增进团结,勇于担当不辱使命”的党课,号召大家唤醒主人翁意识,做到“六个正确对待”为我县城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3、针对“班子成员服从意识不强”的问题。他们一是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周例会多次强调“讲规矩,有纪律”的重要性,班子成员主动剖析服从意识不够、看齐意识差的表现和危害,提高了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的自觉性,增强了服从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班子权威。二是重申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八项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党员干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的发生。三是明确了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职责,着力强化执纪问责,认真履行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言论的监督,对有违反纪律苗头和倾向的党员干部给予及时提醒和警示。

4、针对“有的在党不言党,在党不信党,个别班子成员长期不能够坚守工作岗位”的问题。他们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在机关会议室举行了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全体党员面向党旗,举拳宣誓。使大家深深感受到党员的责任、使命、荣耀,纷纷表示要时刻以党员的先进性鞭策激励自己,牢记职责使命,奋发进取、用心工作,以高昂的精神、优异的业绩践行对党的庄严承诺。二是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举办了“讲政治、有信念”专题讨论,班子成员作了主题发言,一般党员作了交流发言,大家查找剖析了“在党不言党,在党不信党”的表现、根源和危害,表示要时刻把“讲规矩、有纪律”放在首位,尊崇党章,遵守法纪,严于律己,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和团结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从而使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三是根据xx组函字「xx」xx号文件要求,将相关资料进行上报,配合相关部门对个别班子成员长期不在岗问题进行了组织处理。

5、针对“在制度执行上不严格,现有的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执行签到制度不规范”的问题。他们一是对县城市容管理工作体制机制进行了探索,制定出台了《县城市容秩序网格化管理办法》《县城违法建设巡查制度》,在建立县城市容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机制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二是认真排查管理漏洞,重新修订出台了学习、考勤、请销假、会议、公文、档案、安全、值班、卫生等多个机关管理制度,减少了管理上的随意性,为建立用制度管事、管人的机制奠定了基础。三是发挥示范带头、强化制度教育、完善监督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落实。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办公室和督查中队也要适应社会变化,前移监督关口,创新监督方法,确保做到市容监管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建立到哪里,监督就进行到哪里,从而大大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

6、针对“违规选人用人,选拔中层干部没有按相关程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招聘临时工也没有按相关规定进行笔试和面试”的问题。他们一是召开了支委会议,对近期的城管队伍运行状况和人事工作进行了全面分析和研究,讨论了人事管理制度,把支委会成员的思想统一到坚持以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的作风标准落实到选人用人上来。二是出台了“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明确了大队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和聘任制。三是出台了“协管员管理办法”。明确了协管员的聘用原则、基本条件、招聘程序、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解聘程序。

(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7、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他们一是制定出台了“支部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支部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四个制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细化分解任务分工,每项工作都责任到人、到事,实现了从“要我抓”到“我要抓”、“要抓好”的转变,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机制。二是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廉洁自律、党内监督和廉政档案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纪检职能,落实支部纪检委员监督责任,督促党支部各项工作的实施、督导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督查干部职工执行政治纪律及工作纪律情况,对发现的轻微违纪问题,敢于较真叫板,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不留情、不手软。

8、针对“没有结合“一准则两条例”完善配套措施,解决‘牛栏关猫、进出自由’问题”的问题。他们一是制订出台了城管行政执法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执法责任、执法程序、等行政执法制度,使城管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是制定出台了城管行政审批工作制度,规范了城管行政许可的承办窗口、许可范围、审批程序和办结时限,为城管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9、针对“追责问责制度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他们一是制定出台了“大队工作职责、大队长岗位职责、副大队长岗位职责、县城市容执行网格化管理办法、违法建设巡查制度、城管人员行为规范”等市容管理制度,使县城市容监管有章可循。二是重新修订出台了督查工作制度,明确了督查主体、督查纪律、督查范围和督查方式,实行大队长轮流督查和督查中队督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从而加大了县城市容监管追责问责的力度。

10、针对“在执法过程中不敢见真碰硬,执法人员缺乏担当意识“的问题。为此领导组多次在周例会上强调城管队员必须有化解矛盾的能力、重视在群众中的形象,引导队员树立全新的工作理念,打牢执政为民思想根基,始终牢记“民生为本,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二是利用网络平台,和外地城市管理专家学者沟通交流,寻求城市管理理论和业务培训资料,加强大队城管执法培训工作。三是加大了对城管执法队员的督查考评力度,对执法投诉,明确答复时限和要求。对确实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现象的,立即进行整改,有效地提高了执法队员法治意识、担当意识和执法水平。

11、针对“存在违规发放补贴和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他们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管理任务、预算编报执行、费用开支标准和审批等运行流程,为强化大队财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12、针对“十八大以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的问题。他们一是组织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的用意和决心。大家纷纷表示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认识上再深化、在措施上再细化、在行动上再务实,使群众看到实际成效。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出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务车辆调度、使用、加油、维修、停放、费用报销和驾驶员管理,坚持把“三公”经费零增长作为预算编制硬指标,严格按照标准定额安排公用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每月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持之以恒,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始终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落实。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三项整改“回头看”,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实施综合治理。着力在构建长效机制、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用严格健全的制度规范,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二是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完善“一岗双责”的管理机制、“一考双评”的考核机制和“一案双查”的问责机制,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地生根。

三是着力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扎实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开展基层微权力和微腐败治理,着力查处“四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是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以好的作风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大力培育先进典型,以榜样力量引导党员干部一心为民、干在实处。

  巡察工作报告

11月19日,市委召开2017年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作具体部署,同时,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报告也正式向社会公布。

  巡察结果

  8个单位共发现问题123个

“经市委批准,5月14日起,我市2017年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交委、市农委、市公积金中心、成都大学和市农发投公司8个单位开展巡察。”市委巡视联络办相关负责人说,4个巡察组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入扎实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巡察组共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26次,召开各类会议79次,列席被巡察单位会议18次,受理信访举报162人件次,开展个别谈话1086人次,查阅有关资料4229卷(册),暗访调查32次,延伸巡察基层点位57个。通过巡察,发现“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四风”方面等问题123个,向市纪委等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5件,向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0件,提出工作建议43件(次),有力推动了各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问题梳理

  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1.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一是一些被巡察单位仍然存在对“两个责任”边界的认识不够清晰、落实措施不实等问题,有的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上紧下松、压力递减。比如,市农发投公司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没有完全理清,工作交叉、职责不明。二是贯彻落实流于形式。如市房管局党组存在让纪检组代替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三是主体责任未落地生根。如市公积金中心2014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未细化分类,至巡察组进驻时尚未将2017年目标责任细化落实到中层干部和个人身上。

2.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履职不够充分。部分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仍不够强,将落实主体责任视作任务和包袱,能躲则躲,能少则少。如市公积金中心2011年至2013年三年时间均未在党组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过专题研究部署。

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一些单位班子成员存在重安排部署、轻检查落实,重业务、轻廉政的现象。

4.监督机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彻底。有的监督机构工作方法单一,监督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如市教育局纪检组对交办的信访件深入调查不够,有的未查深查透。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问题。如市农发投公司党的组织纪律观念淡化,在2014年底以前,均以领导班子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议决重大事项。

2.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规定问题。如市建委在拨付散装水泥补贴资金过程中,存在未严格审核企业申报资料、未经业务处室和分管领导审签即向企业拨付专项补贴资金160多万元的情况。

3.大额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缺乏监管。如市房管局对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不强,且多年未进行审计,存在违规擅自批准缓交专项维修资金问题。

4.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如市建委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建筑设计院存在大额提取备用金、大量使用现金支付且单位保险柜中存放个人银行卡和财产凭证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5.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填写不真实。

6. 个人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任胡旭光涉嫌个人贪腐、严重违纪违法等,已按照规定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风”方面的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如市建委八宝街办公点的意见箱长期未开箱,箱内塞满大量废纸和垃圾,“意见箱”成为一种摆设。

2.官僚主义方面。如市房管局办证大厅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生硬,群众测评满意度不高;市教育局下属教科院党委书记连单位党员数量及支部书记的名字都不清楚。

3.享乐主义方面。如成都大学少数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工作拖沓懒散,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加强。

4.奢靡之风方面。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在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用公款打高尔夫球、出入高档会所消费、超标准宴请等。

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如市农发投公司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和项目招投标等问题基本不上党委会讨论,公司党委会的重大决策记录缺失严重,留存的记录无法反映集体讨论过程。

2.未认真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如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建委、成都大学等单位均发现重要岗位长期未轮岗问题,存在较大岗位廉政风险。

3.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民主。如市农发投公司在干部推荐、考察、测评、任前公示等环节都不同程度存在不规范情况,以董事会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4.岗位、编制管理不够规范。如市农委领导干部超配1人、非实职领导干部超配6人。

  服务民生方面的问题

一些被巡察单位在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上还有待加强,对民生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完善。

如市建委城市市政建设统筹协调不够,仍无法杜绝道路建设好后短期开挖的情况;市房管局对经适房和廉租房人员住房资格审查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对配套设施建设的协调跟进力度不够,入住群众意见较大;市教育局对违规择校、违规收费、违规补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治理力度缺乏,2014年1月至8月市长公开信箱受理的相关信访反映多达900余条,且办理回复速度较慢。

  五大建议

巡察组对被巡察部门工作提出五大建议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

一、要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一方面,各部门党组(党委)应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头,加强考核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在“两个责任”的落实上满足于面上部署与要求的工作倾向;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构应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学习、善于借力,充分利用派驻(出)机构协作机制的优势,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履职能力;要始终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抓早抓小,切实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二、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建议各单位深入学习和严格执行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1+5”文件和市委“一意见两办法”。研究干部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在干部使用上对部门岗位职责进行梳理细化,避免混岗混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部门考核目标和奖惩措施,奖勤罚懒,激发工作积极性;在干部管理上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监管制度,有效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不足、结构老化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议市国资委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人员调任使用的监管,防止出现选人用人漏洞。

三、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建议一要严格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杜绝变相审批;二要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加强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要严格招投标机制,规范专家评审制度,避免人为干扰;四要严格对外投资预警制度,发现风险点及时止损,防止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五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项目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职业经理的责任追究。

四、围绕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巡察组建议被巡察单位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起强有力的责任传递机制。尤其注重对下属事业单位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财务支出等开展全面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及时查处。

五、巡察组还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建议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少发文、发短文,少开会,开短会,切实解决“文山会海”,提高工作效率。市建委、市房管局等与民众生活联系紧密的部门应更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丰富服务群众工作措施,通过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完善“领导进大厅”等方式,更加直观了解和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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