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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承诺书模板汇编六篇

2020-10-20 本文已影响 1.15W人 

关于施工承诺书模板汇编六篇

关于施工承诺书模板汇编六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书信的身影吧,书信是人们是人们传递传递信息、交流思想感情的一种交际工具。那么一般书信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承诺书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承诺书 篇1

建设单位名称:**市旅业公司

我司承诺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员在接到业主开工通知7天内保证全部到位。并保证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100%到位,每月在工地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25日历天;其他施工管理人员保证70%到位,每月在工地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20日历天。

如经监理工程师查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达不到100%到位,且每月在工地现场办公时间少于25日历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我司在终止合同后三天内自行退场;如其它施工管理人员达不到70%到位,且每月在工地现场办公时间少于20日历天,则按照每人每月予以壹仟元的罚款。

投标人(法人公章):**建筑工程总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20xx年X月X日

施工承诺书 篇2

申请人因 项目建设需要,经二房拆准字( )第 号批准,将在 一带实施拆除,拆除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房屋拆除施工单位 。

本申请人承诺对该项目所引起的所有拆除事项负全责,严格遵守《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责任书》的各项规定并监督所委托单位加以落实。

考核单位(章): 申请人(章):

负 责 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施工承诺书 篇3

致:_________

如我司在_________工程招标中中标,我司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以现场监理工程师开出的开工令为准),并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不以任何理由拖延签订施工合同的时间和修改合同条款(招标人要求修正的除外)。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一切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贵司有变更、增加(增量或增加新工作内容)或减少以至取消某部分工作内容的权利,我司愿意全力配合和支持贵方的一切决定,结算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进行。

3、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按安全生产和文明工地要求实行封闭施工。在施工期间,凡在工地现场范围内由于我方原因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4、完全遵守穗建筑[20xx]106号文的规定:在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总价中已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共_________元,并承诺该费用完全用于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5、保证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在签订合同前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招标文件中的施工技术方案编制一份详细、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报招标人、监理工程师审核。

投标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承诺书 篇4

重庆市公安局北部新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由我公司承接的重庆市工程,我公司在占道施工期间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 严格按照《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xx)进行施工区域道路交通组织,确保交通安全。

二、 在保证安全畅通前提下严格按规定控制占道面积、施工工期。

三、 准确设计施工深挖需预留的安全防护距离。

四、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的交通指示、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五、 服从辖区交巡警支大队多交通组织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定期接受检查并填写施工检查表。

六、 我公司承担占道施工中因安全措施不到位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等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施工承诺书 篇5

鉴于绍兴市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公司)已与建设单位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诺人要求以自负盈亏的方式承包施工该工程,并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正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等。为此,特向正源公司承诺如下:

一、工程概况

1、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和内容:工程建筑面积: M2,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土建,场外工程等。

2、 工程开竣工日期及总日历天:总日历天数 天(以开、竣工报告为准),工程质量等级 。

3、 工程造价: 。

具体以正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为准。

二、施工管理的.承诺

1、承诺人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做好施工管理,切实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等的约定,确保承包工程安全施工、按时完工,确保工程质量。

2、承诺人自行负责落实工程施工所需的一切施工机械及施工材料等的供应,自行聘用施工所需的技术和作业人员,服从正源公司派驻施工现场代表的监督、指导。

3、承诺人将按规定做好施工人员及有关财产的投保工作,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负责,及时妥善处理在工程施工、完工和修补缺陷中可能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4、施工期间由专人维护施工秩序,做到文明施工,规范设立标志标牌,做到警示设施齐全,尽量减少施工噪音,按规定开展夜间施工,及时办理相应施工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5、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施工资料,及时按规定完成相应的施工签证,在竣工验收前做好验收资料的整理,及时按规定完成工程资料的送审、审定及档案馆的备案等。(竣工技术资料须做二套,一套送当地档案馆,一套送给正源公司含一套竣工图及施工验收资料及备案表)

6、严格服从、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正源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严格按质监站、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

7、施工所需的一切资金均由承诺人自行筹集,与正源公司无涉。

8、无条件接受和执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建设工程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等中业主、监理、质监对正源公司的所有要求。

9、及时支付施工所需的一切水电等费用,确保不因此影响施工。

三、与建设单位的工程款支付、结算承诺

1、承包工程的各项进度款由承诺人负责与建设单位联系落实,确保各项进度款能及时汇入正源公司的指定帐户。在款项进入正源公司指定帐户后,正源公司有权直接扣除承诺人承诺的各项费用,所有款项的领取均应经正源公司各职能部门主管及公司负责人的会签同意。

2、承包工程的款项由正源公司在财务管理中设内部专用账册,承诺人按正源公司的规定进行领取,承诺人承诺将领取的工程款项专款用于承包工程的施工,及时向材料商、施工人员等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正源公司有权随时追回之前支付的款项或停止支付建设单位汇入的款项。

3、承包工程的结算严格按建设单位与正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4、在工程具备结算条件后,若因承诺人原因未能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结算的,承诺人同意由正源公司自行与建设单位进行结算,正源公司的一切结算后果均由承诺人承担,相应的结算费用由承诺人承担。

四、与正源公司的承包结算承诺

1、承包工程由承诺人自筹资金、自负盈亏,并承担一切施工费用及施工责任。

2、该工程施工所产生的税金、规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均由承诺人承担,若正源公司代为垫付了相应的营业税及附加费等的(如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则按调整执行),该垫付费用可在应支付给承诺人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

3、承诺人自愿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确定的工程最终审定价的 %向正源公司支付综合管理费用(该收费已含税金),正源公司有权在建设单位汇入的每一笔款项中直接按该标准扣除综合管理费用。

4、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确定的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均由承诺人自行支付,必要时应按要求通过正源公司的帐户支付,相关款项的退还按规定执行,且均不计息。

5、在建设单位汇入工程进度款后,正源公司可以依本承诺书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扣除应由承诺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含违约金、赔偿款等)。

6、在工程完工、施工资料完成备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款审核且工程款(除保修金) 全部汇入正源公司指定帐户后,承诺人才有权利与正源公司进行工程结算,结算时承诺人应向正源公司提交该工程中承诺人的对外合同已全部履行完毕、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的证明,否则正源公司可不予结算,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诺人在领取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时,应按正源公司要求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有效材料发票和工资单(工资单比例为总工程款25%)。

8、正源公司有权在应支付给承诺人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本承诺书确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的各类款项,若不足扣除的,不足扣除部分视为承诺人向正源公司的借款,承诺人愿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向正源公司支付自正源公司支付或发生之日起的利息。

五、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期等的承诺

1、承诺人保证严格依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进行施工,保证按要求对施工材料(钢筋、商品混凝土、水泥、碎石、水泥砖等主要材料)做好相应的检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未经检验擅自使用的,一切责任均由承诺人承担。

2、承诺人保证严格按图施工,遵守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范,服从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工程中如应变更须经发包方、承包方、设计、监理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一切责任均由承诺人承担。

3、如若发生质量问题,承诺人保证按要求及时返工,并承担相应费用,造成工期影响的,承诺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及时赶上。因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诺人承担。

4、如若发生安全事故,承诺人保证及时妥善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5、工程质量、工程工期等的奖罚按正源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约定执行,相应的责任均由承诺人承担。

六、承包责任承诺

1、承诺人保证严格依法施工,并承担一切施工责任,对承包工程的质量终身负责。

2、未经正源公司书面同意,承诺人不得以正源公司或工程项目部或其他与正源公司有关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有关的材料采购、机构设备租赁、人员聘用等均由承诺人以个人名义实施,承诺人为完成施工签订的所有合同均须报正源公司备案。如确需由正源公司出面签署合同的,合同款项仍由承诺人直接支付,正源公司也有权在任何工程款中扣留置并代为支付。

3、承诺人保证依法及时支付民工工资,配备专职人员做好相应的考勤、发放工作,并随时接受正源公司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

4、承诺人保证规范施工,若有关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等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罚的,一切责任均由承诺人承担,相应的处罚由承诺人全额承担,正源公司有权再按相同标准对承诺人进行处罚。若因此给正源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相应的损失按150%的标准由承诺人承担。

5、若承诺人未及时支付有关施工费用,导致正源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的,正源公司有权按所承担责任(含支付的款项、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等)的150%向承诺人追偿。

6、若因此导致正源公司涉诉的,每发生一起承诺人应承担 元的违约金;正源公司的帐户或财产每被查封、冻结一次,承诺人除应承担被查封、冻结的损失外,还应承担每次 元的违约金。

7、若因承诺人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导致民工上访的,承诺人愿承担 元/次。

8、若承诺人未及时与建设单位完成结算,导致正源公司以诉讼方式进行结算的,相应的诉讼费用均由承诺人承担(含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9、若承诺人无故停工经催告仍不复工的,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或工期明显延误经催告仍不改正的,或建设单位明确要求正源公司接管的,正源公司有权直接接管该工程,承诺人应依正源公司要求撤场,正源公司之后的一切接管施工后果仍由承诺人承担(即使承诺人未对有关施工费用进行确认)。正源公司接管的,承诺人的已完工程(如能确认)按50%与承诺人进行结算。

10、因前条原因正源公司接管工程或正源公司依法解除承诺人承包的,承诺人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另应承担总工程价款10%的违约金。

七、其他

1、上述承诺条款均系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2、承诺人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均真实无误,如有变更将有变更后的二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正源公司,否则正源公司依此发送的相关函件自寄送之后的第三日均视承诺人已收悉,相应的责任由承诺人承担。

3、本承诺书在施工工程的一切法律责任结束、施工款项均账清了结后终止。

4、因承诺人承包工程或因本承诺书发生的纠纷均由正源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5、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按印):

日期:

承诺人配偶声明:本人完全知悉承诺人的承包工程事项及上述承诺内容,本人愿 与承诺人一起对正源公司共同承担一切可能的责任。

承诺人配偶(签字、按印):

日期:

附:承诺人及承诺人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施工承诺书 篇6

立书人承包 湛江统实企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之 空调修复 工程,为确保工作安全,愿意遵守甲方如下之作业安全规定,并负完全责任,特签署本承诺书。

一、权责:

1.立书人承诺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对其所雇人员之工作意外伤亡,负全部职业灾害赔偿责任。

2.立书人承诺落实各项工作安全规范并遵守自动检查,倘有疏忽导致工作人员伤亡或任何其它灾害时,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概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之各项损失时,愿负赔偿之责。且若发生安全事故,愿接受甲方20xx—5000元罚款。

3.立书人承诺若施工人员发生意外,由立书人派员送至医院救治,如伤者无人护送,须由甲方协助处理的,其相关费用仍由立书人负责。

4.立书人

承诺专职或指定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下列事项:

4.1在正式进厂施工前,依工程安全会议相关事项,需对施工人员作安全培训宣导;

4.2 在工程期间每日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召开早会,宣导当日施工安全规范;

4.3在每日施工中:应经常经巡查施工区域,及时配合改善甲方所提出的问题点;

5.立书人承诺遵守甲方《外包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厂区管理规定》、《施工安全承诺书》等相关安全事项;未遵守的,被甲方检查到的安全缺失隐患,甲方有权责令改善到位且作1000元(含)以上的处罚,罚金由立书人所在公司承担。

6.立书人承诺施工现场设置合理的施工安全通道,挂贴安全施工标牌及安全施工宣传标语。施工区域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设置防护隔离措施。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加栏护及封盖,必要时增设安全警示灯。施工人员所用的防护用品有效、齐全,且依规范配戴。

7.立书人承诺及时清运施工所造成之垃圾,以确保现场整洁。

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

1.报建的项目,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持市场认可的安全资格证。

2.非报建的项目(零星维修工程等),指定安全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如焊接、切割作业、电工作业等),持安监、质监等部门颁发的真实、

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料证。

三、施工人员管理:

1.施工人员依甲方入厂规定配戴证件。

2.施工人员须为成年人(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登高人员,无恐高症。

3.施工人员遵守甲方厂内的基本规范,如不准穿拖鞋、要走人行道、不准在厂内吸烟、严禁酒后上岗、不准乱扔生活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等。

4.施工厂商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携带香烟、打火机,入厂前,依甲方规定,将香烟、

打火机寄存于警卫室香烟存放处,抽烟需至指定地点,进入厂区内不得吸烟。如有发生立即处罚该人员所属公司,处罚金额1000元(含)以上/每发现一次;现场如发现有吸烟者,立即处罚该人员所属公司,处罚金额1000元(含)以上/每人,并禁止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现场如发现有烟头,立即处罚该厂商,处罚金额1000元(含)以上/每个烟头,如有多个厂商在厂内施工,无人承认,则所有厂商都处罚。

5.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须正确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区域,须依规定穿戴衣帽。

6.立书人指派现场监工或督导人员,负责管理其工程全部工作人员并遵守甲方各项厂区规定,甲方有权将不遵守规定者驱离厂区或报警处理。

7.施工人员只可在施工区域内从事相关施工工作,不得在甲方非施工区域逗留、乱走动,不得私自拿取甲方公司任何产品,一经发现,驱离厂区,不得再入厂施工。

1. 新建厂区、厂房四周采2米高彩钢板或砖墙临时围墙全封闭,外墙脚手架挂全封闭安

全网,临时施工围墙距厂房5米以上;并设警示标识。

2. 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内改造、维修施工区域四周采防火材料与非施工区隔开,依施工环境要求确定围护高度,防火材料如彩钢板、帆布、砖墙等材质;并设警示标识。

3. 起重吊装作业: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四周采警戒栏杆或警戒带围闭四周,警戒带设置在起重臂杆旋转半径处,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并设警示标识。

4. 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

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5. 四口安全防护:

(1)楼梯口设1.2米高防护栏杆;

(2)电梯井洞口周边设1.2米高安全防护栏杆并设水平安全防护网;

(3)预留洞口设1.2米高防护栏杆并设盖板或水平安全防护网;

侧面采第一层竹片围护,第二层采多层木板,并设警示标志,防护棚上方挂好安全通知标志,如下附图。 (4)通道口设安全通道,顶棚设二道防护底部满铺竹片,顶层满铺50mm厚松木板;

五、防火、防爆:

1.施工区域动火作业前,依规定取得动火申请,经核准后,动火作业人在动火申请表中签名确认后,才可动火。未经动火申请或动火申请未经核准即施工者,立即处罚该人员所属公司,处罚金额1000元(含)以上/次。动火作业时,施工方安全管理人员需在动火现场监火,直至动火结束。

2.在规定区域内动火作业;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等相关消防器材,灭火器须处于完整、有效使用状态;对于溶剂、粉尘、原料作业场所采取防范其产生燃烧爆炸。

3.气焊设备、橡皮管、气阀、压力计、切断器保持良好使用状况,无漏气现象。

4.作业中需配戴相关防护用品(如防护镜等),若未配戴防护用品不安全施工,一经发现,

立即处罚该人员所属公司,处罚金额1000元(含)以上/次。

六、防止坠落:

1.作业中可能有物体坠落飞散的,配置适当安全帽及其它防护具,作业高度在二米以上时,设护栏或护盖防护措施,落实配戴安全帽、安全带。若甲方发现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带愿接受甲方罚款:第一次被发现罚款1000元(含)以上/人,第二次被发现将没收施工证及不允许此人进厂施工。

2.土木营建工程工地四周之危险地区,设围栏或围绳,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出,并设置警告标志。未依规范的设置到位的,罚款1000元(含)以上/次,且需改善到位后,方可进行施工。

3.杜绝在高处投下工具或零星材料。

4.土木营建之施工架、鹰架依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履行。

5.高空作业防护作业需准备充分,施工人员正确配戴防护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登高人员需使用完整的攀爬工具(如人字梯等),同时下方有人看护。杜绝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不直接在采光带走动。未依规范的,,罚款1000元(含)以上/次。

七、搬运防跌采取之措施:

1.搬运有腐蚀性或多刺角之环境工作时,备手套、安全鞋、安全帽或面罩供作业人员使用。

2.搬运时应使用适当工具,钢索吊绳勿超载,除人员需佩戴安全帽外并严禁人员进入吊举物、吊车下方。

3.巨型庞大对象搬运时,指定具经验之专人担任指挥。

八、施工现场需安全用电。

1.凡接用临时电源从事作业时,事先经甲方许可后才能施工,未经许可不擅自接用电源。

2.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3.施工现场配备具有合格且安全的专用配电柜。

4.临时用电,设空气开关作保护,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不采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

5.所有插头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一擎多用,不得使用无插头之电源线直接接电。

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有可靠接地。

7.电气线路检修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禁止送电」警示牌。

8.搬运或使用铁件时,注意不碰触到电气设备。

9.现场点焊作业时,电焊机之接地线不任意挂接于电气管路上。

10.未经甲方电务主管同意,不碰触或启闭高压开关及设备。

11.上列所列事项,一经发现,立即处罚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含)以上/次。

九、意外事故灾变处理:

施工中遇有意外事故灾变发生时,除就现场紧急处理外,立即报告甲方工程主管或现场主管,以协助采取有效措施。

十、施工场所卫生

施工场所卫生确保干净整洁,施工地设备及材料维护遮挡,施工地卫生及时清理,现场卫生未达到甲方要求,愿接受罚款1000元(含)以上/次,且立即改善到位。 十一、其他安全事项:

1.有限空间作业,配戴防护用具,并有专人看护。

2.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施工所需之吊车、脚手架、

安全带等相关配套工具,依工程所需,准备完整安全的工具备用。

3.全力配合配合甲方相关单位开“工程安全会议”。

4.立书人承诺负责对所属施工人员宣导本承诺书相关安全、卫生相关要求,且愿接受甲方现场监工、安卫人员的检查、督导,若违反相关规定,愿接受相应处罚。

5.立书人承诺在工程进行中指派富有工程经验及合格之监工常驻工地,督促管理施工及要求品质。本工程甲方只负责最后品质之验收,但于施工期间甲方需派人至现场协调工程进度,立书人承担全部施工期间工程安全责任。

立承诺书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立约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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