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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

2010-04-03 本文已影响 6.6K人 

一年来,我们把林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作为计划生育的首要任务来抓,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全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基本要求,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上台阶,现总结如下: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

一、制定方案,培植典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创新管理服务机制和方式方法,强化依法行政、诚信计生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激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和谐发展,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和《湖北省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林区实际,制定了《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神计生文〔20xx〕29号)和《XX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神计生文〔20xx〕17号),同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

在制定方案过程中,为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激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方案中充分体现“四个落实”、“四个坚持”、“四个结合”。

“四个落实”即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知情选择;落实计生服务管理惠民利民;落实国家、省、区各项计生惠民政策;落实80%以上育龄夫妇参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标。

“四个坚持”即坚持人本理念,动员群众参与;坚持依法行政,体现便民利民;坚持政策引导,增强工作活力;坚持对并发症患者依法免费治疗和救助,帮助计生困难家庭脱贫致富。

“四个结合”即推行诚信计生与村(居)民自治相结合;推行诚信计生与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创建活动相结合;推行诚信计生与实施“阳光计生”相结合;推行诚信计生与创建优质服务县(市、区)相结合,不断提高优质服务能力和水平。

为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积极创新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模式,大力推行科学、民主和依法管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管理、服务和监督计划生育的内在活力,林区计生局围绕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的工作目标,在全区大力开展计划生育诚信教育,提倡诚信伦理,增强诚信意识,形成诚信风尚。为了使这两项工作有效开展,经组织策划,先组成专班多次到村进行指导,结合依法行政、诚信计生、阳光计生行动、村民自治示范村创建、“生育文明·家庭幸福”等工作内容,实行逐项规范,统一公开内容,把阳日镇培植为示范典型。通过精心培植,自行评估合格后,于2011年6月16日组织全区8个乡镇在阳日镇召开依法行政、诚信计生工作现场会,现场会以“诚信计生,幸福提升”为主题,以阳日村为平台,结合依法行政工作、“生育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村民自治工作和村级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有效形成诚信计生与村级动态管理相结合,建立以人为本、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的计划生育工作基层自治长效机制。会上,利用健全的基层协会群众工作组织网络,村两委及计生专干分片包干抓计生工作模式,发挥村民小组长、计生积极分子、理事和会员的积极带头作用,切合实际的诚信计生承诺书在经过村民大会现场讨论通过并当场与村上的育龄妇女签订。做到了合理合法。通过推行层级动态管理,了解育龄妇女孕情、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妇检、流动情况等,对本村育龄妇女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依法行政,诚信操作

通过试点示范带动,依法行政、诚信计生工作迅速在全区展开。落实科学发展观,全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计生工作氛围进一步形成。

1、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规范行政内容

2011年,我们通过档案规范整理工作,再次对以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合同进行了审查和清理。经过自查,对过去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自治合同进行了修改完善,各村重新按规定程序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自治双向承诺书,使其内容、程序合法,权利、义务对等。在清理的同时,制定出台了《XX区人口计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凡是涉及到群众权益的有关内容,都必需经过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备案,决不允许设定任何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为了让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从而达到自觉守法的目的。我们采取了以下宣传、教育、培训形式。一是人口计生局每年不少于2次针对乡镇、村计生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重点讲解现行生育政策、优质服务职责及内容、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等相关内容,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组织宣讲组,分别到各乡镇进行业务培训,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进行培训,解决基层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通过户外宣传栏及公路沿线的候车亭,结合“三项公开”的内容,把生育政策、奖励优惠政策、办事程序以及公民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开。四是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进行宣传。五是结合“五五”、“六五”普法进行宣传。六是要求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每年采取不同形式的法律宣传不少于四次。把政策和法律以及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都交给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政策以及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知晓率达到了93%以上。

3、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为规范行政行为,先后制定出台了《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执法责任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将制度整理印制成册,发放到每个计生工作人员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区、乡两级执法人员均统一办理了《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执法主体、程序、文书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程序合法、事实清楚,法律依据运用准确,档案齐全规范。严格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无违法使用和截留现象。

4、突出优质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巩固“优质服务建设年”活动成果,加强生殖健康服务示范点建设,认真落实避孕节育和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动全区已婚育龄人群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知情选择,育龄群众对计生服务满意度达97% 以上。生殖健康服务登记资料、b超检查登记资料、四项免费手术登记资料、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档案等规范的计生技术服务文书基本建立。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无大月份引产和重大技术服务事故发生。2012年,为真正实现便民利民,方便群众办事,一是落实网上便民办证工作,为全区8个乡镇分别统一制作了钢印,方便《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工作。二是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将《生育证》的办理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杜绝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

为加强周边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管理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今年8月,邀请省内周边6个县、重庆2个县召开了“泛神农架地区打击两非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协作会议”。会上讨论签订了区域协作协议书,为治理“两非”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形成了有效的联防联动机制。

5、完善落实利导政策,惠及计生家庭

一是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各项法定奖励政策的贯彻落实,让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应有的回报。2012年全区享受农村奖扶对象587 人,特扶对象56人。落实已办独生子女证1334户,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16万元;落实独生子女家庭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23人。二是部门联合,出台了十一项奖励优惠政策。在计划生育家庭就医、就业、就学、经济发展、扶贫助困等方面均向计生家庭倾斜。2012年,对计划生育家庭贫困学生进行救助,300 余名踏入大学校园的品学兼优、家境贫困的独生子女发放一次性教育救助,共发放救助金29.8万元;享受区内中考加10分的107人;享受高考加分政策的 19人;三是在全区帮扶10户计划生育示范户,投入扶持资金5万元;在新农合中实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个人负担的合作医疗参保费,林区政府为其每人每年补助 20元,2011年全区享受合作医疗参保补助的有4500人,落实补助资金9万元;因病住院享受提高20%报销比例的35人,资金2万元;落实农业补贴、民政救助、扶贫扶持168人次,32万多元。

6、创新管理机制,推进群众自治

结合“诚信计生”合格区和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的创建活动,指导村委会制定合法、民主、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权利义务明确对等的群众自治章程,发动群众自主开展计生工作。在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主要体现“四个明确”;即:明确村民自治职责;明确村民自治权限;明确村民自治权利和义务;明确奖惩办法。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合法性,《章程》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诚信承诺书》的条款既不脱离本村实际,又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民主性,采取先由村委会、协会理事会草拟章程,再召开村两委班子会或村民代表座谈、酝酿、讨论、修改,然后召开村民大会审议通过,确保合法性和操作性。实现 “两个基本”。即基本建立起计生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基本实现村民对婚姻、生育、节育等方面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自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以来,全区76个村(居),通过评估,有65个村(居)达到示范村标准,合格率为85.5%。调动了群众自觉管理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通过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的创建活动和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基层依法行政工作逐步加强,依法行政的长效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计生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诚实守信、双向互信的社会风气逐步形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由于乡镇计生工作人员调整的随意性大,培训后能胜任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后,一调整又得从头培养。

2、行政案件的制执行难度加大。由于行政执法缺乏强制力,往往执行力度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围绕建设富强湖北、创新湖北、法治湖北、文明湖北、幸福湖北的目标这个总体目标,加强自身建设,加快依法行政、诚信计生建设。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抓好一下工作:

1、制定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在“十二五”时期,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建设,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2、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度。

3、严格依法行政。社会诚信首先是政府诚信,政府诚信的关键是依法行政。人口计生工作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建设法制湖北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4、加强优质服务。要深入了解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充分尊重育龄群众的意愿,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5、加强基层群众自治。诚信计生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目标、任务,做好评估验收工作。正直实现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标。

总之。依法行政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我们以责无旁贷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来进一步加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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