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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承诺书怎么写

2018-11-28 本文已影响 1.66W人 

导语:根据承诺的情况,要通过标题能大体体现出来。比如写个人从业资格和工作等的承诺书,以下小编为大家介绍选举承诺书怎么写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选举承诺书怎么写

  选举承诺书怎么写

承诺书,是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书面形式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它往往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承诺书范文结构是怎样的?网站的小编为您解答。

承诺书文本结构如下:

一、标题

或以文种“承诺书”为题;或由事由+文种“承诺书”组成,如“廉洁自律承诺书”;或由单位名称+事由+文种“承诺书”组成,如“××市××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二、启语

说明签署承诺书的目的,表达作出承诺的意愿,用“我郑重承诺”、“我向……作以下承诺”一类语句引出正文。

三、正文

其内容主要是作出具体的承诺,大多采用分条式写法

四、结语

结语是一些表态性语句。

五、署名

署名是承诺人的签署。承诺人是单位的,先写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印章;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或盖上其签名章。承诺人是集体的,先写上集体名称,后由该集体内所有成员一一签署,或由该集体主要负责人签署。承诺人是个人的,由个人签署,签上姓名。

六、日期

日期是签署之日,年、月、日齐全,规范书写。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签订承诺书来保证个人或集体利益的行为形式已经融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产品服务承诺书、安全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廉政承诺书等各不相同,具体内容请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合同法之承诺形式

合同承诺的形式是指受要约人以怎么的形式来对要约做出回应。承诺是与要约相对的,有承诺必有要约,但有要约未必有承诺。

承诺形式是指,受要约人将其承诺的意思表示传达给要约人所采用的形式。对一项要约作出承诺即可使合同成立,因此承诺以何种形式作出是很重要的事情。一般来说,法律并不对承诺必须采取的形式作规定,而只是一般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或者默示的形式作出。

所谓明示的方法,一般依通知,可以口头或者书面表示承诺。一般说来,如果法律或要约中美与哦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承诺,当事人就可以口头形式表示承诺。如德国民法典第130条中规定:“在相对人以非对话形式向其为意思表示时,意思表示以通知达到相对人之间的约定。要约人尽管没有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明确表达其意思,但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和其他形式作出了承诺。如台湾民法典第161条规定:“依习惯或依其事件之性质,承诺无需通知者,在相当时期内,有可认为承诺之事实时,其契约为成立。前项规定,于要约人要约当时预先声明承诺无需通知者,准用之。”国际公约也有大致类似的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基本一致。如公约第18条中规定:“受要约人声明或做出其他行为表示同意一项要约,即为承诺。缄默或不行为本身不等于承诺。”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形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本条的规定与国外的规定意思也是一致的。承诺应当以明示通知的形式作出,根据交易习惯或者当事人约定也可以默示的形式表达。

所谓以行为承诺,如果要约人对承诺形式没有特定要求,承诺可以明确表示,也可由受要约人的行为来推断。所谓的行为通常是指履行的行为,比如预付价款、装运货物或在工地上开始工作等。如甲写信向乙借款,乙未写回信但直接将借款寄来。

缄默时不作任何表示,即不行为,与默示不同。默示不是明示但仍然时表示的一种方法,而缄默与不行为是没有任何表示,所以不构成承诺。但是,如果当事人约定或者按照当事人之间的习惯做法,承诺意缄默与不行为来表示,则缄默与不行为又成为一种表达承诺的形式。但是,如果没有事先的约定,也没有习惯做法,而仅仅有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如果不答复就视为承诺是不行的。《国际商事通则》在对这个问题的解释上举了两个例子,很能说明这个问题。其一:甲和乙之间的供酒合同12月31日到期,甲要求乙提出续展合同的条件。乙在其要约中规定“最晚在11月底以前,如果我方未收到你方的答复,我方将推定你方同意按上述条件续展合同”。甲发现乙所建议的条件决不可接受,因此未予答复。这样,当事人间未能达成新的合同,先前的合同到期失效。其二:在一项长期供酒协议中,乙惯常接受甲的订单不需要明确表示承诺。11月15日,为准备新年向乙订一大批货。乙即没有答复,也没有按要求的事件供货。此时乙违约了,因为根据当事人间业已建立的习惯做法,乙的缄默视同对甲的订单的承诺。

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承诺需用特定形式的,承诺人作出承诺时,必须符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形式。即使是这种要求的形式在一般人看来是很特别的,只要不为法律所禁止或者不属于在客观上根本不可能,受要约人都必须遵守。例如,要约人限定承诺应以电报回答,则受要约人纵以书面回答,不生承诺的效力。但如果要约人仅仅是希望以电报恢复,受要约人应当尊重要约人的意思,并按照要约人的要求的形式作出承诺。如果要约规定了一种承诺形式,但并没有规定这是唯一的承诺方,则一般来说,受要约人可以比要约规定的形式更为迅捷的形式作出承诺。反之,受要约人如果使用比要约的规定更为迟缓的形式,则为无效。对于承诺的特定形式问题,有的法律作了规定。如意大利民法典第1326条规定:“当要约人对承诺要求特定形式时,如果承诺以不同于要求的形式发出,则该承诺无效。”有些国家的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但一般可从其对意思表示或对合同形式的要求中推断出来。

总之,应对合同法之承诺形式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合同法之承诺形式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电子合同中的要约与承诺如何区别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如今签合同的形式也不再只限于纸质的,电子合同应运而生。但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电子合同中什么时候是要约,什么时候是承诺,这就会导致在签约过程中己方利益受损。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电子合同中的要约与承诺如何区别”一文,希望能解开大家的疑惑。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依法成立的要件之一是合同当事人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并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因此,电子合同的订立也表现为意思表示交互进行的要约与承诺过程。

要约又称发盘、发价或报价等。电子合同的要约是指表意人通过网络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又称为接受或接盘。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通过网络作出承诺,一般都是针对网络上发出的要约而作出的。承诺人既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也可以点击的方式作出承诺。如果仅仅只是在网上进行谈判,而在网下通过面对面的签约或以电话电报等方式作出承诺,则仍然属于一般合同订立中的承诺,而不是在订立电子合同中所作出的承诺。

其实电子合同中的要约、承诺与纸质版合同中的要约、承诺是没有什么区别,但在同一个合同中,要约与承诺就属于两个不同的阶段。不是说要约只能由卖家发出,承诺只能由买家发出。要约和承诺是卖方和买方都可以发出的。

  「拓展阅读」

我叫童畅,是本次万家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守纪承诺

1.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合法、正当的方式参与换届选举,不为自己或他人竞选开展违纪违法行为。

2.坚决落实关于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

3.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发现有破坏、妨碍选举的行为,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为村“两委”换届选举健康有序开展尽职尽责。

4.本次换届选举本人无论当选与否,都将以平常心正确对待,一如既往的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履职承诺

1.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做到政治立场坚定。

2.坚决服从上级和村党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坚决维护村“两委”集体权威,同村“两委”成员保持一致,和组级干部团结协作,与党员群众紧密联系。

4.坚决执行村干部工作纪律规定,长期驻村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努力发展村级经济,为村民提供便民服务。并在任期内努力完成以下实事:

  三、廉政承诺

1.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厉行节约,严禁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不发生公款请客送礼、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等铺张浪费行为。

2.不承包承建或变相承包承建本村的公共项目及涉及征用本村土地的相关项目,不干预和插手本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集体资产处置等,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3.坚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村级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不隐瞒、截留、坐支、挪用、贪污集体资金,不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4.坚决抵制权钱交易和各种有碍廉洁自律的不正当行为。

我将严格兑现以上承诺,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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