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员工请假条 2008-08-21 本文已影响 2.05W人 日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nt-hr-04 申请人 部门 请假类别 □ 事假 □ 病假 请假时间 自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 备注:请假应提前办理和审批,否则视为旷工,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因急病未能亲自办理的,必须及时打电话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 请假1天(含)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